整理衣柜时,那件藏在最底层的灰色毛衣掉了出来。袖口磨出的毛边蹭过手背,像极了他当年总爱捏我手腕的力道。
其实早就该扔了。那年冬天他说“这颜色显你白”,我攥着购物袋在寒风里等了他四十分钟,等来的却是“临时加班”的短信——后来才知道,他正陪着发烧的前女友去医院。可当时怎么就舍不得呢?洗了又洗,晾干时总对着阳光看,幻想毛线缝隙里能透出他回心转意的迹象。
抽屉深处压着张电影票根,字迹已经模糊。是他追我时买的首映场,座位挨着,他的肩膀却始终没敢靠过来。散场后在巷口买烤红薯,他剥开皮递过来,指尖碰到我手背的瞬间,两个人都像触电似的缩回手。那时多好啊,连怀疑都是甜的,会对着他和女同事的合照偷偷吃醋,又在他解释时红着脸说“我才不在乎”。
后来真的在一起了,反而开始患得患失。他手机屏幕亮起来的瞬间,我会下意识挺直脊背;他晚归十分钟,脑子里已经编完一整部出轨剧。有次翻到他给初恋的备注还是“丫头”,摔门而出时,没看见他攥着手机站在原地,对话框里是“以后别联系了,我怕她多想”。
分开那天,他搬东西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了很久。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,盯着他留下的那盆绿萝发呆——以前总嫌它占地方,浇水时故意少给半杯,现在却每天数着新冒的嫩芽。有次梦到他回来修松动的门把手,惊醒后摸过去,冰凉的金属上还留着他惯用的力度。
前几天在咖啡馆撞见他,身边站着个笑起来有梨涡的姑娘。他替她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刘海,那个动作,和当年替我挡雨时一模一样。我低头搅着咖啡,忽然发现杯壁上的唇印,像极了我们最后一次争吵时,我哭花的口红印在他衬衫上的形状。
回家路上买了支新口红,色号是他曾说“太艳了不像你”的那种。涂在唇上对着镜子笑,忽然懂了:有些喜欢就像那件旧毛衣,穿的时候总觉得扎皮肤,收起来又惦记那份暖;有些人就像没看完的电影,离场时骂骂咧咧,却在多年后,依然能清晰记得某个镜头的光。
衣柜最底层还是空了出来。但这次,我把新买的雏菊插在了那个旧花瓶里——原来不用等谁来欣赏,自己喜欢的样子,就很好。